2023年1月5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3年第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家用电热水壶(西班牙语:Jarras o pavas electrotérmicas, de uso doméstico)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设定12.46美元/件的最低出口离岸限价(FOB),对申报价格低于最低出口离岸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其差额作为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516.79.90。
2022年3月9日,阿根廷原生产发展部发布2022年第14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家用电热水壶启动反倾销调查。2022年10月28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2年第760号公告,对该案作出初裁,初步裁定以设定12.46美元/件最低出口离岸限价的形式对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有效期为4个月。
原文:http://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375000-379999/377810/norma.htm
最初发布于2023年1月9日 @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7705号-2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099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