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0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了《关于可能扭曲欧盟市场的非欧盟成员国政府补贴的规定》的配套实施细则。该规定旨在制定对非欧盟成员国提供的政府补贴的企业事前申报制度和欧委会依职权主动调查制度。在满足相应申报标准的情况下,企业必须对相关并购交易和公共采购项目进行事先申报。对于不满足申报标准的并购交易或公共采购项目,欧委会有权主动发起调查。
《实施细则》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
1、对申报提交的要求以及申报正式立案受理的时间。
2、欧委会的调查权力。
3、限制性承诺的提交以及透明度和报告义务的范围。
4、相关经营者在调查程序中的程序性权利,包括对欧委会的相关决定提交书面意见、获取相关文件资料的权利等。
5、欧委会对调查过程中获取的保密信息的使用及处置。
6、时间期限的计算以及文件的传输及签署方式。
此外,《实施细则》还特别指出了其审查重点,主要针对被认定为最可能具有扭曲效果的财政资助,并对申报中的信息报告范围进行了显著缩减。
《实施细则》的公布意味着企业需要根据新规进行申报和操作,特别是涉及并购交易和公共采购的企业。这需要企业对自身的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以应对可能的审查和调查。在触发申报义务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提早准备申报工作,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欧盟的新规定。同时,企业也需要关注欧委会在调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保密信息,保证自身的商业秘密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实施细则》为企业提供了更具体的申报指南,帮助企业了解欧盟对外国政府补贴的规定和处理流程。对此,企业应提前准备,适应新的规则,以在欧盟市场中取得优势。
最初发布于2023年7月18日 @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7705号-2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09912号